大前晚深夜,一名上了年纪的少男:我,为了把家里的狗窝弄得像人样一点,于是把洗好的窗帘重新挂上去(两年没洗啦),个子不高,贪图方便,于是用一把塑料小凳子叠在椅子上就挂将起来,虽然经常接受安全性教育,但仍一时心存翘幸,结果还是因安全措施没做足,塑料凳子变形而径直摔了下来,头向后,手臂及背部都刮在椅背上,登时脑里一片空白,良久不能动弹……谋事在人,成事在天,想不到一个对社会经验无甚阅历的居家少男,竟然会在这么一个凉风习习的夜晚,以如此直接的方式堕落了!本人在事后觉得十分痛!悲痛!
人家公安部有关人员建议对卖淫女改称“失足妇女”以体现“人性关怀”,“失足妇女”被失足了,成了弱势群体可以享受“有关政策”的“关怀温暖”,那我这货真价实的失足老少男得改称什么啊?咋人没来关怀我呢?难道失足男士比“失足妇女”更不如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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